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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校外实训基地学生管理相关规定

时间:2014-06-19 00:00:00  作者:  点击:

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实习(顶岗实习)是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掌握操作技能,提高就业能力,成功地走向就业岗位的重要实践环节,也是养成良好职业纪律、职业习惯,接受社会挑战,成为合格公民和员工不可缺少的过程。为了加强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,规范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,使学生能够顺利、安全地完成实习任务,特制定本管理细则。

一、实习学生管理要求

1.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的岗位及工作安排,认真学习,刻苦钻研,听从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领导的指挥,虚心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;

2.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岗位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,文明实习,安全生产;

3.实习期间要发扬吃苦耐劳精神,严格遵守实习工作日程,不得迟到,早退或缺席.实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单位;

4.实习期间不得带非企业员工进入企业,不得把企业财产带出企业;

5.实习期间由学校或实习企业安排指定地点住宿。未经老师同意,不得自行寻找住宿;

6.实习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填写实习日记,实习结束前要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实习鉴定提交本人实习总结;

7.实习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移动通讯号码,如有家庭住址、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动,必须事前通知指导教师;

8.严禁酗酒、赌博、打架、斗殴等不法行为;严禁私自下水游泳;

9.关心集体,团结互助,党团员要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;

10.爱护公共财物,借用实习单位的一切物品要妥善保管,按时归还,若有损坏,照价赔偿;

11.节约水电,节约办公用品,保持艰苦朴素,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;

12.严格要求自己,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;

13.因特殊事情确需请假者,必须持请假条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,实习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;

二、相关处罚

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纪守法,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,遵守校纪校规,如有违反,实习单位和学校有权对违反的学生终止其实习,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,不予毕业。

外国语学院

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

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 

TEL:0715-8280604 0715-8280605 0715-82806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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