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建立严谨规范的校内实训教学秩序,规范实训教学各阶段的教学行为,做好实训教学中教学形式课堂化、教学内容职业化、教学手段科学化、教学管理规范化的各项工作,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,实现专业培养目标,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校内实训教学质量标准。
一、校内实训教学的计划要求
1、单独设立的实训课程,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实训教学的总学时数。随课程开设的实训环节,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该课程实训教学所占学时数,教学计划制订后,必须严格执行。
2、所有实训课程和实训环节,必须编写实训教学大纲。实训教学大纲由各教研室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、有关课程的要求负责编写,交系部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。实训教学必须严格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进行,以保证实训教学的秩序和实训教学任务圆满完成。
3、每学期结束前,系部应根据教学计划、实训教学大纲和校内实训设备条件,制定下学期实训教学计划。
4、单独设立的实训课,每学期开学初,由实训指导教师依据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教学计划,制定本学期实训教学进度计划。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按实训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校内实训,若有特殊情况,需要变更,由实训指导教师提出申请,经系部、教务处和实训室同意后方能调整。
5、教研室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编写实训指导书。实训指导书应随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大纲的变化随时作相应修订。
二、校内实训教学的质量要求
1、实训指导教师要按照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编写实训教案。进行实训教学前,指导教师、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,保证实训效率。
2、实训指导教师应当提前一周将实训项目通知学生,并布置预习任务。学生在实训前,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,并进行规范指导。
3、实训开始时,实训指导教师要讲解实训的目的、要求、内容与方法以及注意事项,并进行相关的操作演示。实训过程中,实训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工作,检查学生操作情况,引导学生采取正确的实训方法,帮助学生分析出现的各种现象。每次实训课,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“实训日志”。
4、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训报告,评定成绩,实训报告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后,交系部存档。
5、实训结束,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总结,并填写校内实训教学总结报告表,交系部存档。
6、教务处负责校内实训教学质量的督导管理,通过组织听课、检查、抽测学生操作能力、检查学生实训报告完成情况等,了解和检查各门实训课的教学质量,及时解决实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。
三、校内实训教学的秩序要求
1、学生第一次上实训课,由指导教师负责讲解实训有关规章制度,严格纪律要求,保证在实习期间不违规违纪。
2、校内实训期间,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管理,严格学生考勤制度,保证正常的实训教学秩序。
3、由于教师指导不力、学生在实训中造成设备损坏的,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赔偿学校部分损失。由于学生故意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损坏的,学生应赔偿全部损失,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四、校内实训成绩的考核
1、实训结束后,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根据《实训教学大纲》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,考核成绩不合格者,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选课重新实训。
2、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训的全部任务,并提交实训总结、实训报告,方可参加考核。
3、学生未参加实训或参加实训缺课达实训时间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考核。
4、校内实训考核成绩以实习操作结果和实习报告为主,考虑纪律表现、操作表现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等方面综合评定。可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。
5、学生实训考核成绩,按照各专业的《人才培养方案》的设定,单独计入学生学分,或并入课程按比例确定成绩。
外国语学院
2013年3月10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