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习考核内容
教学工作,班主任工作,实习纪律等。
二、实习考核
1. 毕业实习的成绩按五个等级记录,分为优秀(90-100分)、良好(80-89分)、中等(70-79分)、及格(60-69分)和不及格(60分以下)五个等级。
2. 实习的成绩是由带队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纪律、实习报告(总结)、实习鉴定表等确定。
3. 评分标准
教学工作占60%,班主任工作占30%,实习纪律占10%
4. 实习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实习成绩为不及格:
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而屡教不改者;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者;抄袭实习报告者;伪造实习单位鉴定者;在实习报告中过分夸大或歪曲实际工作情况者。
5. 实习结束后,实习生需交实习鉴定书(盖单位公章,并有部门负责人或实习指导人员的签名)、本人撰写的实习报告(字数不少于1000汉字)。如果从事教学实习,实习学生还必须交一个单元的完整教案。以上材料交给带队老师或指导教师。老师评议后,将成绩和所有材料交到院系。